學雜費減免是什麼?和私校學費補助、助學金、就學貸款差在哪
學雜費減免是依照法律或辦法,讓具有特定身分的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少繳或免繳學費、雜費、學分費的制度。它不是發現金給你,而是學校審核身分後,直接在註冊繳費單上扣減;國立學校用自己的預算,私立學校先扣再向教育部請款。依據包括《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等,每一類身分各有一部辦法。
很多家長會把四種東西混在一起:身分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差額減免(教育部稱「拉近方案」)、大專弱勢助學金,以及就學貸款。前三種是政府幫你出錢,不用還;就學貸款是借錢,畢業後要還。下表先把差別攤開:
| 項目 | 誰可以用 | 金額 | 要不要申請 | 要不要還 |
| 身分類學雜費減免 | 低收、中低收、身障、特境、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 | 依身分減 30%~100% 或固定數額 | 要,向學校學務處申請 | 不用還 |
| 私立大專學雜費差額減免(拉近方案) | 私立大專學士班、副學士班本國籍學生 | 每學期最高 1.75 萬元、每年最高 3.5 萬元 | 免申請,學校直接扣 | 不用還 |
| 大專弱勢助學金 | 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學士班)等 4 項條件 | 學士班每學年 1.5 萬或 2 萬元 | 要,限第 1 學期申請 | 不用還 |
| 就學貸款 | 家庭年所得 120 萬元以下等 | 依學雜費、住宿、書籍等項目 | 要,學校+承貸銀行對保 | 要還,畢業 2 年後開始還 |
資料來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學雜費減免」、「拉近方案」、「弱勢助學」,資料擷取日 115 年 11 月 4 日。
就學貸款的申辦流程、額度與 115 年 8 月起的利率新制,本站已在就學貸款申辦指南詳細整理,本文只說明它和減免怎麼銜接。
學雜費減免資格與減免比例:7 類身分一次對照
符合下列任一身分,就可以在就讀學校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要注意每一類的「減免範圍」不完全相同,現役軍人子女只減學費,不含雜費;身心障礙類有家庭年所得門檻,其他身分類則以取得身分證明為準。
| 身分 | 資格重點 | 大專減免比例 | 依據 |
| 低收入戶學生 | 經戶籍地縣市政府審核為低收入戶的家庭成員 | 全免 | 低收中低收減免辦法第 3 條 |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經審核為中低收入戶的家庭成員 | 減 60% | 同上 |
| 身心障礙學生 | 本人有身障證明或鑑輔會鑑定,且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 220 萬元以下 | 重度、極重度全免;中度減 70%;輕度減 40% | 身障減免辦法第 3、4 條 |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身障證明,且家庭年所得 220 萬元以下 | 依父母障礙程度比照上列 | 同上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持縣市社會局或區公所開具、仍在有效期限內的特境身分證明 | 減 60% | 特境減免辦法第 5 條 |
| 原住民學生 | 具原住民身分,就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 | 固定數額,依公私立與學系類別約 1.1 萬至 4.4 萬元 | 原住民減免辦法第 3 條 |
| 軍公教遺族 | 領有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的遺族 | 撫卹期內全額或半額、期滿後定額 | 圓夢助學網 |
| 現役軍人子女 | 現役軍人的婚生子女或養子女 | 只減學費 30%,雜費不減 | 現役軍人子女減免辦法第 3 條 |
註:家庭年所得包含分離課稅所得;未婚學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已婚與配偶合計。資料擷取日 115 年 11 月 4 日。
身心障礙類有一個其他身分沒有的優待:依身障減免辦法第 5 條,身心障礙學生本人的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和延長修業年限也能減免(同一科目重修以一次為限);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畢、重修、補修則不減免。其他身分一律不減延畢、重修與補修的學雜費。
需要先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的家庭,資格門檻與申請方式可參考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申請整理;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另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
私立大專每年減 3.5 萬:拉近方案免申請,但要和身分減免擇優

教育部自 113 年 2 月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主軸是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依《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就能減:本國籍學生、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學籍、在修業年限內的學士班(含學士後學系)或副學士班(含二專、五專後二年)。不看家庭所得,也不用申請,學校會在每學期註冊繳費單直接扣。
- 日間學制:每人每學期減 17,500 元,最多減到 0 元為止。
- 進修學制:減學分費 50%,每學期最多 17,500 元;進修學制若採學雜費統一收費,比照日間學制。
-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的學雜費不減;已取得同級學位再讀、同時讀兩個同級學位也不能重複減(學士後學系除外)。
最容易出錯的是「擇一」規定。要點第四點寫明,已獲政府其他相關減免、補助或性質相當給付者,不予減免,但「法規另有規定」或「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不在此限。換句話說,差額減免可以和弱勢助學金併領,卻不能和低收、中低收、身障這類身分減免疊加,也原則上不能和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榮民子女就學補助一起用(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等法規另有規定者例外)。行政院 115 年 5 月 27 日公告的人口對策「家庭支持篇」第 10 項,已列入持續提供私立大專學雜費補助。
資料來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拉近方案(主軸)」、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第三至五點。
擇優試算:中低收、輕度身障、一般家庭在私校各能少繳多少
擇一規定讓「選哪一個」變成真正要算的問題。判斷方法很簡單:把繳費單上的學雜費乘上你的身分減免比例,和 17,500 元比,哪個大就選哪個。下表用假設每學期學雜費 55,000 元的私立大學做示範(數字只為說明算法,實際以學校公告收費與繳費單為準):
| 家庭狀況(私立大學學士班) | 可選方案 | 每學期少繳 | 一學年少繳 | 建議 |
| 中低收入戶 | 中低收減 60%,或差額減免+助學金 | 55,000×60%=33,000 元;或 17,500 元 | 66,000 元;或 35,000+20,000=55,000 元 | 選中低收減免 |
| 學生輕度身障,家庭年所得 150 萬元 | 身障減 40%,或差額減免 | 55,000×40%=22,000 元;或 17,500 元 | 44,000 元;或 35,000 元 | 選身障減免 |
| 一般家庭,家庭年所得 60 萬元 | 差額減免+助學金 | 17,500 元(上學期) | 35,000+20,000=55,000 元 | 兩者都要拿 |
| 一般家庭,家庭年所得 85 萬元 | 差額減免+助學金 | 17,500 元(上學期) | 35,000+15,000=50,000 元 | 兩者都要拿 |
| 現役軍人子女,學費 40,000 元、雜費 15,000 元 | 軍人子女減學費 30%,或差額減免 | 40,000×30%=12,000 元;或 17,500 元 | 24,000 元;或 35,000 元 | 選差額減免 |
試算說明:助學金以學年計,學士班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 2 萬元、超過 70 萬至 90 萬元 1.5 萬元,於下學期註冊單扣減;假設學生前一學期成績達 60 分、家庭利息與不動產皆未超過門檻。
換算成門檻:中低收入戶與特境家庭(減 60%)在每學期學雜費超過 29,167 元時,身分減免較划算;輕度身障(減 40%)的分界是 43,750 元。不過中低收入戶若改用差額減免,還能加領助學金,所以實際要比「身分減免一年」對「差額減免一年+助學金」:以中低收入戶、助學金 2 萬元計,每學期學雜費要超過約 45,834 元,身分減免才會勝出。學雜費低於這條線的科系,改走差額減免+助學金反而少繳更多。
提醒:選錯不會被罰,但會少拿。開學前先拿到繳費單草案或學校公告的收費標準,向學務處確認哪一種對你最有利;學校通常也會協助比對,但最後要自己勾選申請。
大專弱勢助學金: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只能在上學期申請
不具低收、中低收等身分、但家裡經濟不寬裕的大學生,可以申請「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的助學金。依教育部 115 年 6 月 30 日修正的助學計畫,學士班與專科班(含二專、五專後二年)要同時符合 4 項條件:
- 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碩博士及其他學生為 70 萬元以下)。
- 家庭應計列人口的年利息所得合計 2 萬元以下(優惠存款本金未逾 100 萬元者,可檢附佐證由學校認定)。
- 家庭不動產價值合計 650 萬元以下(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可扣除)。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新生與轉學生除外)。
| 家庭年所得 | 學士班、專科班 | 碩博士:公立 | 碩博士:私立 |
| 30 萬元以下 | 20,000 元 | 16,500 元 | 35,000 元 |
| 超過 30 萬~40 萬元 | 20,000 元 | 12,500 元 | 27,000 元 |
| 超過 40 萬~50 萬元 | 20,000 元 | 10,000 元 | 22,000 元 |
| 超過 50 萬~60 萬元 | 20,000 元 | 7,500 元 | 17,000 元 |
| 超過 60 萬~70 萬元 | 20,000 元 | 5,000 元 | 12,000 元 |
| 超過 70 萬~90 萬元 | 15,000 元 | 無 | 無 |
每學年補助金額;私立學校採公立收費者比照公立。資料來源: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115.6.30 修正)、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
助學金的時程是一年一次,現在(11 月)正好卡在關鍵期:
- 至遲 10 月 20 日前(各校自訂截止日,可能更早):學生檢附家庭應計列人口的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 3 個月內的戶籍資料,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上學期休學、只想領下學期者也要在這時申請。
- 11 月 20 日前:教育部把財政資訊中心查核結果通知學校,學校再通知學生。
- 12 月 5 日前:對查核結果有疑義,要檢附佐證資料更正,過了就來不及。
- 下學期註冊時:核定金額直接從繳費單扣;扣完還有剩,學校會在學期初撥給學生。
第 2 學期不受理申請,錯過 10 月的人只能等下一學年。同一個計畫還有生活助學金(每月 3,0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上者學校可安排生活服務學習)、緊急紓困助學金、低收入戶免費住校內宿舍與中低收入戶優先住宿,以及每學期 1,200 元的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名額與審核方式由各校自訂。
學雜費減免怎麼申請:文件、時程與下學期要注意的期限

各類身分減免的受理單位都是就讀學校的學生事務處,依圓夢助學網說明,申請時間約為每年 2 月與 9 月,以學校公告期限為準。新生在到校註冊時申請;舊生要在上學期末先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就會直接扣。也就是說,想讓下學期少繳,要在上學期結束前依學校公告送件,最好現在就去看學校的減免專區。
- 確認身分並取得證明: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向戶籍地區公所或縣市社會局(處)申請;身障手冊向區公所申請;原住民身分向戶政事務所登記。
- 查學校的減免專區:依低收中低收減免辦法第 5 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都要在網頁設學雜費減免專區並指定專人諮詢,期限、表單都在這裡。
- 填申請表並附文件:在期限內交給學務處;低收、中低收學生沒附證明時,學校可經衛福部電子查驗系統查驗身分。
- 學校審核後直接扣減:審核通過,國立學校在註冊時直接減免,私立學校也是先在繳費單扣,再由學校向教育部請款,學生不用先繳再退。
- 不符身分者改看助學金:在上學期 10 月 20 日前申請弱勢助學金,私立學士班的差額減免則免申請。
- 差額申辦就學貸款:減免後仍要自繳的部分,可在註冊前向學校與承貸銀行申辦就學貸款。
| 身分 | 要準備的文件 |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申請書、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未附者學校可電子查驗) |
| 身心障礙學生、身障人士子女 | 申請書、身障證明或手冊正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含記事)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申請書、有效期限內的特境身分證明正本、戶口名簿(含記事) |
| 原住民學生 | 申請書、註記原住民身分的戶口名簿或 3 個月內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
| 軍公教遺族 | 申請書、撫卹令、卹亡給與令、撫卹金證書或撫卹審定函 |
| 現役軍人子女 | 申請書、家長在職服務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記事) |
資料來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學雜費減免」各類身分「檢附文件」欄、各類減免辦法申請條文。
北中部家長先跑哪裡:身分證明窗口與 1957 諮詢
學雜費減免本身由學校受理,但前提是先有身分證明。低收、中低收與特境身分由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審核,可以先到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的社政課詢問,也可撥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專線。北中部主要縣市的主管單位如下:
| 縣市 | 低收、中低收、特境身分主管單位 | 建議先做的事 |
| 臺北市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送件 |
| 新北市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送件 |
| 基隆市 |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 向戶籍地區公所洽詢 |
| 新竹縣 |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 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洽詢 |
| 臺中市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送件 |
| 彰化縣 |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 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洽詢 |
| 桃園、新竹市、苗栗、南投、宜蘭 |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 可撥 1957 轉介正確窗口 |
單位名稱依各縣市政府官網標題核對(115 年 11 月 4 日);身分審核標準與送件地點以各縣市公告為準。
北中部就讀私立大專的學生,最常遇到的問題是「身分減免和 3.5 萬差額減免選哪個」,請先看上方試算。孩子到外縣市念書時,戶籍地和學校常不在同一縣市:身分證明找戶籍地,減免申請找學校,兩件事分開跑就不會卡住。若家裡同時有租屋需求,年滿 18 歲在校外租屋的學生可另向內政部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依教育部說明可與身分減免、差額減免、助學金同時領;租金補貼細節見租金補貼申請整理。
高中職學雜費減免:免學費之後還能減什麼
依教育部國教署免學費方案說明,自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113 年 2 月)起,所有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都不必繳學費,由學校審定後直接在註冊單減免,不用申請。但「免學費」不等於全部免費,雜費、實習實驗費等其他費用仍要繳。
因此高中職學生的身分減免,依低收中低收減免辦法第 3 條第 2 項等規定,改為只減雜費及實習實驗費:低收入戶全免、中低收入戶與特境家庭減 60%、身障依程度減免。家裡突遭變故(例如負擔生計者失業、重病、遭強制執行或遇災害)但沒有低收身分的高中職學生,可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作業要點申請補助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公立每學期最高 5,000 元、私立最高 20,000 元,向就讀學校申請。
這些情況不能減或會被追繳:延畢、重修、休學復學與重複申請
各類辦法的限制條文幾乎一樣,申請前先對照,避免被學校追繳:
-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不減:俗稱延畢的學期只有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可以繼續申請。
- 同一學期、同一年級只能減一次:休學前已減過大二上,復學後再讀大二上不能再減;轉學、轉系、退學後重讀也一樣。
- 同級學位不重複:已有學士學位再讀另一個學士、或同時讀兩個學士,不能重複減;學士後學系,以及 113 學年度起的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等授予學位課程,可以申請。
- 政府補助只能擇一:身分減免和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等,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能同時領。
- 資格不符、重複申領、證件不實或冒名:已減免的金額會被追繳,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
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當學期已減免的費用則不予追繳。助學金的規則略有不同:上學期休學、下學期復學且完成學業的人可領一半;下學期改申請其他補助,也是核發一半。
近五學年有多少人申請到學雜費減免?教育部統計看趨勢
依教育部 115 年 1 月公告的大專校院減免統計,113 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減免共 170,142 人次、補助經費約 44 億元(上下學期合計,同一人可能兩學期都算)。人次最多的是身心障礙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60,395 人次),其次是原住民族(38,698)、低收入戶(32,596)、中低收入戶(31,579)與特殊境遇家庭子女(4,968)。
| 學年度 | 大專減免人次 | 減免經費(元) | 弱勢助學金受惠人數 |
| 109 | 222,401 | 5,835,353,531 | 45,601 |
| 110 | 218,619 | 5,728,302,228 | 39,848 |
| 111 | 207,071 | 5,388,820,859 | 32,946 |
| 112 | 188,438 | 4,872,585,681 | 29,214 |
| 113 | 170,142 | 4,399,574,451 | 25,519 |
資料來源:教育部公告歷年減免數據表 109-113 學年度(115.1.8)、歷年助學金數據表 109-113 學年度(115.1.14)。
兩條線都往下走,教育部沒有說明原因,可能與學生總數減少有關;113 年 2 月起私立大專學生多了不需申請的差額減免,部分原本申請身分減免的學生也可能改用差額減免,但教育部沒有公布兩者交叉的人數,本文不做推論。對個別家庭來說,數字告訴我們的是:每年仍有十幾萬人次用得到,不申請就是白白多繳。
減免後還不夠:助學金、急難慰問金、租金補貼與就學貸款的順序
學雜費只是開學支出的一部分,住宿、書籍、生活費往往更重。建議照「不用還的先拿、要還的最後」排順序:
- 先用足身分減免或差額減免,再看能否加上弱勢助學金。
- 低收入戶學生加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前一學期成績及格、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大學每學期 5,000 元(五專前三年 4,000 元),可與低收減免一起領。
- 家裡突發變故申請急難慰問金:依圓夢助學網「急難救助」,學生傷病住院 7 日以上核給 1 萬元、符合健保重大傷病 2 萬元,父母非自願離職、失蹤 6 個月以上等核給 1 萬元,要在事實發生 3 個月內向學校申請;家庭綜合所得總額達 100 萬元或不動產達 1,000 萬元以上不予核給。社福面的急難救助另見政府急難救助金申請。
- 校外租屋申請租金補貼:年滿 18 歲向內政部申請,可與減免併領。
- 最後才是就學貸款:依教育部 115 學年度大專助學手冊,減免、助學金扣完後剩下的差額可以申貸;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可貸生活費 4 萬元、中低收入戶 2 萬元。在學期間到畢業(退伍)後 2 年,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提醒:學費缺口不要用信用卡預借現金或民間高利借款補。若就學貸款資格不符、家裡又急需現金,先看缺錢時的政府補助與合法借款順序,再評估其他管道。
常見問題 FAQ
學雜費減免要每學期申請嗎?
身分類減免原則上依學校規定每學期辦理,新生在註冊時申請,舊生在上學期末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私立大專學士班的學雜費差額減免則免申請,學校每學期自動扣。實際期限以就讀學校學生事務處公告為準。
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可以減多少?
依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3條,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60%,低收入戶學生全免。就讀高中職者因已免學費,只減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延畢、重修、補修的學雜費不減免。
私立大學3.5萬學費補助要申請嗎?家庭所得有限制嗎?
不用申請,也沒有家庭所得限制。只要是本國籍、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學籍、在修業年限內的學士班或副學士班學生,學校會在註冊繳費單每學期直接減免1.75萬元,一年最高3.5萬元;進修學制減學分費50%,每學期最多1.75萬元。
學雜費減免和私校3.5萬補助可以同時領嗎?
不行,只能擇一。教育部說明私立大專學雜費差額減免與各類身分減免僅能擇一,可依自身情況擇優適用。判斷方式是把每學期學雜費乘以身分減免比例,和1.75萬元比較;但差額減免可以再加領弱勢助學金,身分減免不行,要把助學金一起算進去。
弱勢助學金什麼時候申請?下學期可以補申請嗎?
每學年只在第1學期受理,學生至遲在10月20日前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教育部於11月20日前通知查核結果,有疑義須在12月5日前補件更正,核定金額在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第2學期不受理申請,錯過只能等下一學年。
身心障礙學生延畢還能申請學雜費減免嗎?
可以。依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5條,身心障礙學生本人的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及延長修業年限都可減免,同一科目重修以一次為限;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延畢、重修、補修則不減免。家庭年所得須在220萬元以下。
高中職已經免學費了,還要申請學雜費減免嗎?
要看身分。自113年2月起公私立高中職學生都免學費,但雜費、實習實驗費等仍要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與身障學生可再申請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家中突遭變故的經濟弱勢學生,可申請公立每學期最高5,000元、私立最高20,000元的就學費用補助。
學雜費減免之後剩下的錢可以辦就學貸款嗎?
可以。教育部大專助學手冊說明,已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或私立大專學雜費差額減免的學生,可用扣除減免與補助後仍須自繳的差額申辦就學貸款。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另可貸生活費4萬元,中低收入戶學生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