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裡收入不夠用、又還沒到低收入戶那麼嚴重,其實政府有一整套社會救助現金給付可以先領: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這些補助不必還、按月入帳,是遇到經濟困難時最該優先申請的第一筆錢。

本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看懂 115 年度(2026)各項補助的資格門檻、金額、申請單位與應備文件,並整理「補助不夠、還差一筆」時,北中部民眾可以怎麼合法週轉,避免因為一時缺錢就誤入高利貸與假借款詐騙。
如果家裡收入不夠用、又還沒到低收入戶那麼嚴重,其實政府有一整套社會救助現金給付可以先領: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這些補助不必還、按月入帳,是遇到經濟困難時最該優先申請的第一筆錢。

本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看懂 115 年度(2026)各項補助的資格門檻、金額、申請單位與應備文件,並整理「補助不夠、還差一筆」時,北中部民眾可以怎麼合法週轉,避免因為一時缺錢就誤入高利貸與假借款詐騙。

台灣的社會救助體系,是依《社會救助法》與《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建立的一張經濟安全網。它和一般借款最大的不同在於:社會救助是政府依你的收入與財產狀況核發的補助或津貼,不用償還、也不計利息;貸款則是要連本帶利償還的債務。
因此在缺錢時,正確順序永遠是:先確認自己符不符合政府補助資格、把能領的補助先領到手,剩下真正的資金缺口再評估合法週轉管道。把順序顛倒、一缺錢就先去借高利,往往才是讓家庭財務越陷越深的原因。
常見的生活類現金給付大致分為四類:
1.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家庭收入與財產在最嚴格門檻以下者,按類別按月核發。
2. 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介於低收與一般家庭之間、經濟仍吃緊的族群。
3.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因離婚、喪偶、家暴、未婚懷孕等特殊處境陷入困難者。
4.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年滿 65 歲、經濟弱勢長者的每月現金津貼。
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金額」和「當地公告的最低生活費」相比來認定。差別在於:低收入戶是每人每月平均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中低收入戶則放寬到最低生活費的 1.5 倍以下。
以 115 年度(2026)北中部主要縣市公告的最低生活費為例:
| 地區 | 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 | 中低收入戶標準(1.5 倍) |
|---|---|---|
| 臺北市 | 20,744 元 | 約 29,635 元 |
| 新北市 | 17,750 元 | 約 26,625 元 |
| 桃園市 | 17,186 元 | 約 25,779 元 |
| 臺中市 | 16,431 元 | 約 24,647 元 |
| 臺灣省(多數縣市) | 15,515 元 | 約 23,273 元 |
金額方面,低收入戶依款別不同、按月核發生活扶助,並非人人相同。以臺中市 115 年度為例,低收入戶第一款每人每月補助 11,918 元,第二、三款每戶每月 6,825 元;其中 65 歲以上長者每月 8,329 元、16 歲以下兒童 3,008 元等,各有加成標準。臺北市則另有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與年節慰問金。
中低收入戶部分,115 年度中央加碼,自 115 年 1 月起,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750 元,實際補助金額仍以各縣市社會局公告為準;各年度最低生活費、動產與不動產限額,可查閱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公告。
此外,資格審查不是只看收入,財產也會一併查核。以低收入戶為例,全家每人動產(存款、投資)平均每年不得超過約 9 萬 6,000 元、不動產(土地房屋)價值也有上限(各縣市不同,如臺北市為 837 萬元);中低收入戶則放寬到每人動產約 14 萬 4,000 元、不動產約 578 萬元以上。收入低但名下有較高存款或房產,仍可能無法通過。
如果你是因為離婚、喪偶、遭受家暴、未婚懷孕、配偶入獄等特殊處境而獨自撐起家庭,即使不到低收入戶標準,也可能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資格。這條例針對的是「處境特殊、一時陷入經濟困難」的家庭,門檻比低收入戶寬。
常見的扶助項目包括:
1. 緊急生活扶助:因前述事由陷入困境者,應於事件發生 6 個月內申請,每人每次最高核發當地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3 個月的金額(以 115 年度部分地區最低生活費約 1 萬 7,186 元計,3 個月即約 5 萬元)。
2. 子女生活津貼:家中有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每名每月補助當年度基本工資的十分之一。以 115 年基本工資 29,500 元計,每名子女每月約 2,950 元,每年申請一次。
3. 另有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創業貸款補助、子女教育補助等項目,可視情況一併申請。
資格上,一般須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地最低生活費的 2.5 倍、且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平均消費支出的 1.5 倍,並符合條例列舉的特殊處境之一,家庭財產也須在規定限額內(各縣市不同,如新北市不動產不超過 650 萬元、存款投資合計不超過 80 萬元)。實際款項與倍數請以戶籍地社會局公告為準。
家中長輩經濟弱勢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是最直接的每月現金支援。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年滿 65 歲、設籍並實際居住當地、最近一年在國內居住超過 183 日的長者,依家庭經濟狀況分兩級距發放:
1.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者:每月 8,329 元。
2.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達 1.5 倍、但未達 2.5 倍者:每月 4,164 元。
財產方面同樣有限制:全家存款、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1 人時不超過 250 萬元,每增加 1 人再增加 25 萬元;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 770 萬元。此外,已接受公費安置、入獄服刑或已領取其他政府生活補助者,不得重複請領。詳細發給規定可參閱《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要注意,這項津貼與「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勞保老年給付」是不同制度,能否同時領取須依個別規定認定,建議申請前先向社會局確認,避免因重複請領被追回。
各項生活補助的申請單位,一律是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直轄市的區公所,再由社會局(處)審核。多數縣市已可透過線上申辦或臨櫃辦理。基本流程如下:
1. 確認資格與級距:先估算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的每人每月平均金額,對照戶籍地公告的最低生活費,判斷落在低收、中低收或老人津貼哪一級距。
2. 備齊文件:一般需準備全戶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同意查調所得與財產授權書(全戶成員都要同意查調)。特殊境遇家庭另需相關證明(離婚證明、驗傷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3. 提出申請:向戶籍地公所社會課臨櫃或線上申請,全戶須同意政府查調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與財產資料。
4. 審查與補件:公所與社會局會查核收入、財產與居住事實,資料不全會書面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件將不予受理。
5. 核定與撥款:審查通過後按月撥入指定帳戶,多數補助採「當月核定、次月起發」,並須每年重新審核資格。
若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資格,可撥打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或直接洽詢戶籍地社會局,由社工協助評估最合適的補助組合;以臺北市為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的申請說明與級距,可參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頁面,其他縣市則洽當地社會局。
生活補助的定位是「維持基本生活」,額度通常不足以應付突發的大筆支出,例如醫療押金、房租押金、孩子的註冊費或臨時的家庭急用。這時若確實還有資金缺口,務必選擇合法、透明、利率合規的管道,切勿因為「急」而失去判斷。
先記住兩條紅線:依《民法》第 205 條,約定利率上限為年利率 16%,超過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當舖業依《當舖業法》,月利率上限為 2.5%(換算年息 30%)。任何宣稱「保證核貸」、要求先付費、先繳保證金或要你交出提款卡、帳戶、網銀密碼的,幾乎都是詐騙或高利陷阱,應立即停止往來並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
對北中部民眾而言,較穩健的合法週轉思考順序是:
1. 先確認能否申請上述政府補助或政府急難救助金,把不用還的錢先領到手。
2. 有工作、有薪轉者,可評估銀行小額信貸或勞保紓困貸款等政策性低利方案。
3. 條件較弱、被銀行婉拒者,再考慮合法立案的融資或當舖,並務必事前比較各管道利率與費用、看清合約再簽。
把「先領補助、再談週轉」的順序做對,才能真正度過難關,而不是用更貴的債務去補眼前的洞。
Q1: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差在哪裡?
兩者都看「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費相比。低收入戶是每人每月平均在最低生活費以下、財產也在最嚴格限額內;中低收入戶則放寬到最低生活費的 1.5 倍以下,財產限額也較寬。低收補助較高、福利較多,中低收次之。
Q2: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每月可以領多少?
金額依各縣市公告與家庭成員身分而定,並非固定單一數字。115 年度中央加碼自 1 月起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750 元;長者、兒童、身心障礙者另有加成。實際金額請以戶籍地社會局核定為準。
Q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一個月領多少?
依 115 年度規定,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者每月 8,329 元;達 1.5 倍但未達 2.5 倍者每月 4,164 元。須年滿 65 歲、設籍實居當地,且財產在限額內。
Q4: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要符合什麼條件?
須因離婚、喪偶、家暴、未婚懷孕、配偶服刑等特殊處境陷入經濟困難,且家庭總收入與財產在條例規定限額內。緊急生活扶助應於事件發生 6 個月內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則每名 15 歲以下子女每月約 2,950 元(115 年基本工資的十分之一)。
Q5:收入很低,但名下有房子或存款,還能申請補助嗎?
不一定。社會救助審查除了看收入,也會查核動產(存款、投資)與不動產(土地房屋)是否在限額內。若名下財產超過規定金額,即使收入低也可能不符合資格,建議先向社會局試算。
Q6:要去哪裡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區公所申請。基本文件包括全戶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身分證與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全戶同意查調所得財產的授權書;特殊境遇家庭另備相關處境證明。
Q7:補助審核大概要多久?多久會撥款?
各縣市作業時間不同,一般為當月申請、審查通過後次月起按月撥入帳戶。資料不全會書面通知限期補件,逾期未補將不予受理。多數補助須每年重新審核資格。
Q8:補助不夠用,臨時還差一筆錢,可以怎麼合法借?
先確認能否申請政府急難救助或其他補助把不用還的錢領足;有薪轉者可評估銀行小額信貸或勞保紓困等低利方案;條件較弱者再找合法立案的融資或當舖,並記住民法利率上限年 16%、當舖月息上限 2.5%。凡是要你先付費、先交提款卡或保證核貸的,都應提高警覺並撥 165 查證。